一、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厦门报考点:原厦门海关调查局大楼2楼(厦门市小学路162号)
泉州报考点:泉州海关1楼报关大厅(泉州市温陵南路126号)
漳州报考点:漳州海关招待所后2楼会议室(漳州市元光北路6号)
东山报考点:东山海关后续管理科(东山县马銮湾海关大楼2楼)
二、集中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厦门报考点:
2007年7月2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泉州、漳州、东山等3个报考点:
2007年7月2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考生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材料、证件,到选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在规定位置签名,并加贴照片2张);
(2)准考证主证(加贴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均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考生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上A4纸上。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在有效期及有效使用次数内)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以及考生姓名,并签注日期。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
四、非2007年应届毕业生在确认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已取得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丢失,必须提供由学校及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2007年应届毕业生在确认报名时,如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凭所在学(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或者其他类似证明(须列明学制)原件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确认报名手续,考生应当同时签署凭学历证书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否则后果自负的承诺。
考生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应带有毕业院校行政公章。
按照本项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须凭学历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学历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六、考生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本人近3个月内彩色证件照,小2寸(48mm×33mm),蓝色背景,无边框;照片为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所用照片均应以同一底片冲印;拒收一次成像、翻拍或者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七、考试费用
考生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时,应当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八、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九、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十、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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