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于2008年1月15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5〕135号)的有关规定,为方便深圳关区考生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成绩合格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打印方法见附件。)
2.准考证主证;
3. 与准考证主证同底小2寸蓝底相片1张
4.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办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2008年 1月15日-1月18日
2月25日-2月29日
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逾期6个月不办理者,取消资格。
受理部门:深圳海关教育处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87号海关大楼9层920教室(深圳火车站西出站口对面)
联系电话:84398913 |